商家销售结算细则
商家规则中心-商家销售结算细则
一、概述
第一条【目的及依据】 为明确十分到家商城平台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与入驻商家合作业务结算流程,协助商家清晰了解并认同平台结算模式,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《十分到家商城平台合作协议》等平台规则,制定本流程。
第二条【适用范围】 本流程适用于平台上线所有商家
第三条【效力级别】 平台线上有特殊规定的,从其规定,未有规定的,按照本流程执行。
第四条【规则组成】 本流程属于十分到家商城平台规则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流程说明
1、正常商家结算流程
为保障平台入驻商家权益,平台通过系统自动分账模式,对销售订单对应金额进行明确划分,具体流程及举例金额如下:
(1)相关票据
①商家向用户开具的发票种类与税点由商家决定,并提前于店铺内公示,同时在用户提出需要发票时,向其告知发票种类与税点;
②平台向商家开具的平台佣金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(税点6%,纸质发票);
③商家向平台开具的平台优惠券补偿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(税点6%,纸质发票)。
④平台优惠券补偿发票定义:平台统一对用户发放的平台优惠券,供用户在下单商品并支付时使用,可抵扣商品支付金额,此优惠由平台提供抵扣优惠,故平台需向商家支付此金额作为补偿,同时商家需向平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(税点6%,纸质发票)。
(2)商家结算账期
用户购买商品并自确认收货次日起七日内,平台暂时冻结商家结算款项。
用户购买商品并自确认收货次日起七日后,平台开始计算商家结算金额,每15天为一个账期,每月10日、25日为支付日期,遇节假日顺延;
关于平台优惠金额补偿,商家于每月10日、25日开具发票(税点6%,纸质发票),平台收到后于下个支付日支付补偿金额。
(3)用户七日无理由退货
“七日无理由退货”是指,用户购买商品并自确认收货次日起七日内,对于支持“七日无理由退货”且符合“完好”标准的商品,可以申请(发起)“七日无理由退货”。
用户发起“七日无理由退货”申请, 优先商家进行确认,如商家不同意,则用户可选择继续与商家沟通,或找平台客服介入;如商家同意退货,则参照如下流程执行:
用户发起七日无理由退货→商家同意→平台自动退换支付款项→用户确认退款→结束
用户七日无理由退货结束后,对应该笔销售订单,平台无需向商家支付结算款项,平台无需向商家开具佣金发票(无需支付平台优惠金额),商家无需向平台开具平台优惠发票(定义详见以上(1)中④)。
2、特殊情况商家结算流程
针对特殊情况用户要求退款/退货的情况,根据《十分到家商城平台纠纷类仲裁规则》,判定需要商家为用户提供退款/退货的情况,则参照如下流程执行:
(1)特殊情况用户要求退款/退货,经商家自同意或平台介入协调后,给予用户退款的情况,由平台先为用户退还全部款项,并在下次结算时在与商家结算的金额中,抵扣本次退款对应的结算金额与平台优惠金额。
【发布方】深圳十分到家服务科技有限公司
【发布时间】2018年11月1日
【生效时间】2018年11月8日
【说明】本规范自发布时起公示7日,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,期间如无意见及修改,将于规定时间生效,如有修改,将另行公示。